土耳其公共应收款重组: 《征收一般公告》B 系列第 20 号分析

税法与企业合规 阅读约需8分钟

申请窗口: 下文特别B系列第20号途径的申请期限为2026年8月31日。截至2026年10月2日,原窗口已关闭;提出新申请前应核查后续官方延期或普通第48条途径。

财政和金融部在2026年6月16日第33282号《官方公报》发布《征收一般公告》(B系列,第20号)。该行政行为依据第6183号《公共债权征收程序法》第48条,引入公共债权延期及分期支付新框架。

对在土耳其经营的外国公司、投资者及当地子公司,公告提供在优惠利息条件下管理未清税债的系统机制。本文详述新重组制度的法律范围、程序要求、担保门槛及商业影响。


1. 债务范围及资格

重组框架适用于财政和金融部所属税务机关跟踪及征收的公共债权。

合格债务:
公告涵盖满足以下条件的全部公共债权:

  • 法定到期日在2026年6月5日或之前。
  • 截至2026年6月16日仍未缴清。

排除债务:
某些税务责任严格排除于延期机制之外,包括:

  • 特别消费税(ÖTV)。
  • 用于抵扣个人或企业所得税的2026年预缴税(Geçici Vergi)。
  • 上述税项附随的税款损失罚款、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 上述税项申报适用印花税及相应滞纳金。

2. 申请程序及期限

纳税人须在以下日期前提交重组申请: 2026 年 8 月 31 日.

申请须提交登记债务的具体税务机关。多个税务机关均有未清债务时,须分别申请。此外,申请须涵盖相关税务机关全部未清债务。本公告不允许在单一税务机关仅重组部分债务。

申请方式:

  • 经税务局网站(www.gib.gov.tr)电子提交。
  • 经数字税务局(dijital.gib.gov.tr)电子提交。
  • 经e-Devlet门户(www.turkiye.gov.tr)电子提交。
  • 直接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纸质申请。
  • 挂号邮寄(挂号邮件以寄出日为申请日;普通邮件以税务机关收到日为准)。

3. 分期结构及“严重财务困难”测试

公告允许自2026年9月开始分期。最大期数取决于纳税人财务状况、公共债权类型及债务人法律地位三个因素。

A. 根据财务状况分期

对于按资产负债表方式记账的公司纳税人,税务机关用法定流动性比率评估“严重财务困难”。计算比率决定最长分期期间:

  • 流动性比率0.50或以上: 最多36期等额月付。
  • 流动性比率0.30至0.49: 最多48期等额月付。
  • 流动性比率0.30或以下: 最多72期等额月付。

不适用此公司评估标准的纳税人(如无有效商业登记的个人),可享48期等额分期。

B. 根据债权类型分期

某些税项不论财务困难状况,均受严格较短分期上限限制。增值税(VAT)及银行保险交易税(BSMV)债务,包括相关罚款、利息及印花税,最多限于 12期等额月付.

商业应用示例:

公司纳税人申请时流动性比率低于0.30,有468,000土耳其里拉公司预提税债务及180,000土耳其里拉增值税债务。公告下,增值税严格限12期,预提税可享最长72期。

C. 公共实体

市政府、省特别行政机关及这些公共机构持有超过50%股本的公司实体,全部债务类型自动可享72期等额分期。


4. 财务机制:延期利率

公告重要优势是适用降低的延期利率(tecil faizi)。

  • 本机制重组债务将计收 29%年度延期利息.
  • 为计算总义务,税务机关先从原到期日至申请日适用标准法定滞纳金(gecikme zammı)。
  • 合并后的本金按批准期数分配。29%年息根据每月末剩余余额计算,反映于最终付款计划。

纳税人保留提前付款权,届时重新计算并降低适用延期利息。


5. 担保要求及门槛

土耳其税法要求为延期期间大额公共债权提供担保(teminat)。公告第8条设定明确门槛:

  • 债务不超过10,000,000土耳其里拉: 无须担保。
  • 债务超过10,000,000土耳其里拉: 纳税人须提供以下金额的担保: 超过1000万土耳其里拉门槛部分的50%.

第6183号法律下可接受担保通常包括现金、无条件银行保函、政府债券或房地产抵押。1000万土耳其里拉以下重组申请高度自动化,可直接经税务局IT系统完成。


6. 管理现有重组协议

公告为正依据此前第48条计划付款的纳税人提供过渡规则。

有效计划:
现有计划纳税人不提出新申请时,未来分期利率自本公告公布日(2026年6月16日)自动调整为29%。过去分期仍适用付款时的利率。

有效计划再融资:
希望按新标准延长现有分期的纳税人,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申请。税务机关出具2026年9月开始的新计划,剩余余额适用29%利率。但总期间(含过去付款)不得超过第6183号法律规定最长期间。

待决申请:
2026年6月16日前提交、仍在审查的申请,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明确依据本公告更新,方享29%利率。不愿按新框架更新时,税务机关依据一般规定处理,适用39%标准年度延期利率。


7. 违约条件及撤销风险

必须严格遵守付款计划。公告界定违约(tecilin ihlali)条件。

  • 纳税人每个日历年最多允许 两次漏缴或未足额分期付款.
  • 这一宽限附有条件:须在下一期到期日前补足漏缴或不足金额,并支付延迟期间额外延期利息。
  • 如漏缴为最后一期,须在原到期日次月月底前缴清,并付累计利息。

未严格遵守即构成正式违约。重组协议立即撤销,税务机关依据第6183号法律标准程序,对全部剩余余额开展强力征收,包括电子资产扣押及银行账户冻结。


8. 公司治理及外国董事责任

公告第13节包含公共债务次级责任的重要规定。根据《土耳其商法典》及第6183号法律,公共债务不只由公司实体承担。

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保证人及继承人,可能对主债务人公共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公告明确允许这些人士,就个人责任部分申请重组。对设土耳其子公司的外国公司,确保子公司申请重组,对保护外国董事及股东免受土耳其个人资产扣押或旅行限制至关重要。对合伙企业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及无限公司股东,也可直接申请。


9. 无欠税证明(Borcu Yoktur Belgesi)

维持清洁税务记录是土耳其公司的关键运营要求,也是参与公共招标、收取公共实体工程进度款或申请某些投资激励的必要条件。

要将重组债务从“税债状况证明”排除,纳税人须已缴纳 重组本金总额至少10%.

  • 已付10%:债务不显示于证明。
  • 已付不足10%:10%门槛与实际付款的差额列为未清债务。
  • 未向10%门槛支付任何金额:全部债务显示于证明。

10. 机动车运营限制

公司车队及物流公司的机动车税(MTV)、交通罚款及高速路费罚款,均可全部重组。

重组这些债务可解除取得定期技术检查(TÜVTÜRK fenni muayene)或适航证的阻碍。但公告严格限制资产转让:相关车辆重组债务全部缴清前,不得合法出售或转移产权。计划车队清算的企业须在出售前考虑即时现金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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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权威依据

相关法律框架及官方指引. 适用要求取决于活动、文件及现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