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批准《GloBE 信息交换多边协定》

税法与企业合规 阅读约需9分钟

2026年6月6日,土耳其《官方公报》公布第11396号总统决定,确认批准《GloBE信息交换多边主管当局协定》。协定由土耳其共和国于2026年4月20日在安卡拉正式签署,确立大型跨国企业税务数据自动交换的法律及运营框架。

这一发展直接实施OECD/G20包容性框架制定的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规则主要目的是确保某些大型跨国企业(MNE)集团,就其经营的每个法域所得缴纳最低水平税款。

对于在土耳其经营的外国投资者、跨国公司及税务合规团队,协定规定土耳其税务局如何接收、处理及与外国法域分享公司税务数据。


GloBE信息申报表结构

为支持GloBE规则管理,位于实施法域的成员实体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GloBE信息申报表。

申报表高度结构化,由两大部分组成:

  • 一般部分:提供整个跨国企业集团的一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架构及相关GloBE信息高层摘要。
  • 法域部分:载有反映GloBE规则在集团每个经营法域具体适用的详细信息。适用时,还包括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数据。

集中申报及当地申报豁免

GloBE规则重要合规机制是集中报告,以降低跨国企业行政负担。满足特定条件时,成员实体免于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GloBE信息申报表。

如最终母公司实体或指定申报实体在截止日期前申报,当地实体可获豁免。申报须在已与当地实施法域建立合格主管当局协定的法域进行。

由于《官方公报》公布的协定构成合格主管当局协定,只要与相关外国税务机关存在有效交换关系,外国跨国企业的土耳其子公司可依赖境外母公司提交的集中申报。


分发机制:税务数据如何分享

税务机关之间传送GloBE信息申报表,受多边商定的分发机制规范。机制根据集团组织架构及GloBE规则的适用顺序,具体确定每个法域获提供申报表的哪些部分。

根据分发机制,信息分配如下:

  • 一般部分提供给最终母公司实体或集团成员实体所在的实施法域。
  • 一般部分(不含GloBE信息高层摘要)提供给集团成员实体、合资企业或无税收居民归属成员实体所在、仅实施QDMTT的法域。
  • 一个或多个法域部分提供给依据GloBE规则或QDMTT,对这些部分相关法域享有征税权的特定法域。
  • 最终母公司实体所在实施法域接收全部法域部分。

信息交换期限及技术机制

协定为主管当局交换收到的税务数据设定严格时限。主管当局将根据最终母公司实体或指定申报实体的指定自动交换信息。

  • 标准期限:GloBE信息申报表内容须不迟于发送法域相关报告财政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后三个月交换。
  • 首个报告财政年度:对于主管当局指定的首个报告年度,交换期限延长至不迟于发送法域申报截止日期后六个月。
  • 逾期申报:主管当局在当地申报截止日期后收到GloBE信息申报表时,须在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换。

为确保技术统一,当局将使用以可扩展标记语言(XML)编写的通用架构自动交换信息。数据通过OECD通用传输系统传送,严格遵守相关加密及文件准备标准。


保密及数据保障

敏感公司税务数据处理受严格规范。依据本协定交换的全部信息,适用《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保密规则及其他保障,包括明确限制所交换信息用途的规定。

发生保密违反或数据保障失效时,主管当局须立即通知OECD协调机构秘书处。秘书处随后通知与报告违规当局存在生效协定的所有其他主管当局。


更正及合规查询程序

协定为交换信息不完整、不正确或延迟的情况规定正式程序。

主管当局有理由认为GloBE信息申报表需要更正时,可通知最终母公司实体或指定申报实体所在地主管当局。被通知当局同意需要更正时,须采取适当措施,无不当延误地从申报实体取得更正信息。取得后,须立即与所有相关主管当局交换。

此外,当地税务机关可能收到当地成员实体关于申报表已在境外提交的通知。如果在规定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限内未从外国当局收到相关数据,当地税务机关可向外国当局发通知。外国当局随后须确定延迟原因,并在收到通知一个月内告知通知方。


土耳其外交保留

外国投资者须注意土耳其批准协定所附特定法律保留。通过土耳其税务局副局长签署的正式声明,土耳其共和国表示,仅对与其保持外交关系的缔约国实施公约及议定书规定。总部或业务位于与土耳其缺乏正式外交关系法域的跨国企业,须评估替代合规策略,因为自动交换机制及当地申报豁免可能不适用。


常见问题 (FAQ)

《GloBE信息多边主管当局协定》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协定便利参与税务机关之间自动交换GloBE信息申报表内容,目的是确保某些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就其经营的每个法域产生的所得缴纳最低水平税款。

外国跨国企业的土耳其成员实体是否须在当地提交GloBE信息申报表?

根据GloBE规则,如果最终母公司实体或指定申报实体,在与当地法域存在生效合格主管当局协定的法域按时提交申报表,当地成员实体可免于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GloBE信息申报表一般部分包括哪些具体信息?

一般部分载有整个跨国企业集团的一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架构及GloBE信息的高层摘要。

税务机关须多快交换GloBE信息申报表?

主管当局须不迟于发送法域申报截止日期后三个月交换信息。但首个报告财政年度,期限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期后最多六个月。

数据传输受何种技术标准规范?

信息使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通用架构自动交换,通过OECD通用传输系统安全传送,并遵守严格加密及文件准备标准。

税务机关认为收到的信息不正确时适用什么程序?

发现问题的机关可通知申报实体所在地主管当局。双方同意需要更正时,被通知当局须从申报实体取得更正信息,并无不当延误地与所有相关当局交换。

土耳其是否与每个签署法域交换GloBE信息?

否。土耳其共和国在协定所附正式声明中明确表示,仅对与其有外交关系的缔约国实施公约及议定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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